专注于对外贸与海关领域的海关律师团队。重点提供进出口合规控制和风险防范、海关审价和归类等纳税争议解决、海关稽查和走私罪刑事辩护、跨境电商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法律服务。
全国服务热线:13940273965
海关案例
海关律师
动植物检疫 复议与救济 行政处罚与犯罪 加工贸易管理 商品检验 通关与关税 外贸管理 外贸与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
热搜关键词: 海关律师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1号 关于临时延长加工贸易手(账)册核销期限和有关注册登记备案事宜

来源:海关律师阅读:3136+

【发布部门】海关总署

【发文字号】公告2020年第21号

【发布日期】2020年2月6日

【实施日期】2020年2月6日

【法律类别】加工贸易备案

【效力层级】规范性文件

【时效性】 现行有效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1号

关于临时延长加工贸易手(账)册核销期限和有关注册登记备案事宜

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口岸防控工作需要,为进一步做好海关保税监管和企业注册登记备案服务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  一、加工贸易企业(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)按照各级政府要求,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(账)册超过有效期(核销周期)的,主管海关可办理手(账)册延期手续,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。加工贸易手(账)册项下深加工结转、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,主管海关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。

  二、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企业捐赠或被征用的保税货物,主管海关凭企业申请,在登记货物品名、数量、捐赠(征用)单位等基本信息后加快放行。

  三、对因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需要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,海关予以优先办理。

  特此公告。

  

  海关总署

  2020年2月6日

在线咨询

微信咨询

电话咨询

24小时电话
13940273965

联系我们

返回顶部